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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考试进入面试人员须知
作者:站长 来源:莱芜人事信息网 更新日期:2006-5-29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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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考公务员、公安人民警察进入面试范围的人员于5月31日持准考证主副证、毕业证、户口簿、身份证进行资格复审。除以上证件外,报考法官、检察官以及报考检察业务工作人员所学专业不是中文、法律专业的需携带通过国家统一司法考试的职业资格证书。应届毕业生持准考证主副证、就业推荐书原件和身份证进行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地点安排:
  1、报考省垂、市直公务员进入面试范围的人员和报考公安人民警察进入面试的人员资格复审在市公安局2楼会议室(汶源东大街26号)。
  2、报考莱城区公务员进入面试范围的人员资格复审在莱城区劳动大厦五楼(凤城东大街60号)。
  3、报考钢城区公务员进入面试范围的人员资格复审在钢城区政府504房间。
  上午:8:30-11:30     下午:2:30-5:30
  逾期不到的,视为弃权。经复审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资格复审合格的缴纳面试考务费70元。


  
                                            莱芜市人事局
                                 二〇〇六年五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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