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编办,经济开发区、雪野旅游区管委会,市直各部门(单位):
为贯彻落实省编委《关于全省党政群机关和事业单位实行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的通知》(鲁编〔2007〕18号)、省编办《关于事业单位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鲁编办〔2008〕13号)、莱芜市编委《关于全市党政群机关和事业单位实行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的通知》(莱编〔2007〕22号)精神,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工作,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事业单位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的范围,指纳入机构编制管理的事业单位(含使用事业编制的社团组织、其他组织)以及按人事管理规定配备的工作人员。
二、市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工作由市编委办公室组织实施。具体程序是:市属事业单位通过莱芜市人民政府网站公告栏下载“莱芜市市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台账”、“莱芜市市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人员台账”和“X X X(事业单位名称)机构编制实名制公示榜”,如实填报本单位的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数据信息(个人信息需经本人核实),经主管部门审核盖章后,由主管部门将相关文件依据、电子表格和纸质报表(A4纸打印)报市编委办公室。经市编委办公室审核后,纳入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数据库,通过市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示。
各区事业单位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工作,由各区机构编制部门根据本通知精神和各区实际制定具体实施办法,工作程序参照市属事业单位进行。
三、事业单位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信息采集和公示工作在2008年6月底前完成。市属事业单位于2008年5月12日至5月16日上报数据信息。
各区要加大力度,积极推进事业单位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工作,并于2008年6月底前将工作进展情况书面报市编委办公室。
四、事业单位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工作涉及面广,情况复杂,实施难度大。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认真、规范地填报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要求的各项内容,确保信息数据真实、准确;要结合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工作,对事业机构设置、编制核定和人员配备情况进行普查,明确划分在编人员和超编人员,确保具体机构设置与经批准的机构相一致、实有人员与核定的编制员额和领导职数相对应。
附件:市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数据信息上报日程安排表
二○○八年五月四日
附件:
市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数据信息
报送日程安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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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
主管部门(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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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2日 |
市委办公室、信访局、组织部、老干部局、宣传部、统战部、台办、政研室、档案局、党史研究室、党校、报社、人大、政协、总工会、妇联、残联、文联、社科联、市联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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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3日 |
检察院、法院、司法局、公安局、市政府办公室、人防办、发改委、粮食局、物价局、经贸委、科技局、计生委、审计局、环保局、体育局、统计局、民政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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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4日 |
财政局、人事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安监局、国土资源局、农机中心、史志办、住房公基金管理中心、红十字会、水务集团、房管局、招商局、民营办、规划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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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5日 |
建委、执法局、交通局、公路局、水利与渔业局、农业局、外经贸局、文化局、教育局、畜牧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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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6日 |
卫生局、林业局、旅游局、广电局、煤炭局、机关事务管理局、开发区、雪野旅游区 |
注:各主管部门要按照上述日程安排表将所属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数据信息,逐一审核盖章后统一报送市编办,包括相关文件依据、电子表格和纸质报表(A4纸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