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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创新能力公需科目继续教育的通知
作者:不详 来源:网上收集 更新日期:2008-6-3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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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直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高新区管委会,雪野旅游区管委会,中央、省驻莱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按照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653工程”)的部署,根据《山东省“十一五”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划》和《莱芜市关于进一步加强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意见》(莱人发〔2007〕3号)文件要求,现就全市专业技术人员开展2008年公需科目继续教育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内容和方式
  创新能力公需科目继续教育是国家继续教育普及性培训项目。培训内容为创新能力的基础知识,教材为苏玉堂主编、中国人事出版社出版的《创新能力教程》。培训的对象为全市所有在职各类专业技术人员。
    培训采取网络视频讲座与自学相结合的方式,以自学为主。网络视频讲座的题目为《面向未来的创新思维》,由著名经济学家郎咸平教授主讲。通过点击莱芜人民政府网www.laiwu.gov.cn或莱芜人事信息网lwrs.laiwu.gov.cn观看在线视频讲座。
    二、实施办法
    (一)专业技术人员公需科目继续教育的报名工作由各区、市直各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培训、考试、发证工作由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负责。
    (二)专业技术人员参加学习并取得合格证书者,视同完成当年继续教育任务,凭证到所属各区或主管部门登记继续教育学分10分,并依此作为评聘专业技术职务、参加各类资格考试的依据之一。凡不参加继续教育或完不成继续教育学分的专业技术人员,按照《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的规定不得续聘或晋升高一级职称。
    三、收费标准
    根据莱价费培〔2008〕2号文件精神,每名学员收取《创新能力教程》教材费20元,培训、考试、发证费13元。
    四、时间安排
    继续教育培训从现在开始,6月10日前完成报名、教材征订工作,7月底完成考试、学分登记及发证工作。
    五、组织领导
    各区、市直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本区、本部门专业技术人员参加创新能力公需科目培训,要明确专人负责做好联络和协调工作,为广大专业技术人员的学习营造良好的氛围。所有参训人员要集中精力和时间,认真观看讲座,研读自学教材,学有所获,使这次学习真正收到应有的实效。
    联系人:刘滨 联系电话:0634-5633009
    地点:莱芜人才市场311房间(高新区鹏泉东大街179号)
 
 
二〇〇八年五月二十一日
上篇文章: 我市将开展专业技术人员创新能力公需科目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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